截至2026年2月27日收盘,中富通(300560)报收于17.17元,上涨2.14%,换手率6.46%,成交量12.07万手,成交额2.05亿元。
2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66.8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05.4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8.66万元。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事项。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309.42万元,用于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全平台产业化项目、通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10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共10项,涉及发行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以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上述议案需经特别决议或普通决议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因会计处理不当导致2022年、2023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月被深交所通报批评。2024年4月因业绩预告净利润由盈转亏且差异较大,再次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收到深交所监管函。2022年2月因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收到深交所监管函。2023年8月公司董事柯宏晖因未预披露减持计划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公司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报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测算显示发行后2026年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下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公司提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控制、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包括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309.42万元,用于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全平台产业化项目、通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分别由天创信息和中富通实施,建设期均为24个月。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金额少于拟投入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资计划。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财务稳健性。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相关预案已于2026年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告提示上述披露不构成对本次发行的实质性判断或批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309.42万元,用于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全平台产业化项目、通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309.42万元,用于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全平台产业化项目、通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股票发行价格通过竞价方式确定,限售期为6个月。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未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可视情况实施中期分红。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调整分红政策,并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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