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2月13日收盘,珠免集团(600185)报收于7.4元,下跌1.33%,换手率2.28%,成交量43.02万手,成交额3.22亿元。
2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95.62万元,占总成交额4.02%;游资资金净流入8.77万元,占总成交额0.03%;散户资金净流出1304.39万元,占总成交额4.05%。
珠免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一是对全资子公司珠海海控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5,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达2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二是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李向东、李微欢、郭桂钦、邹超勇、马志超、黄荣锋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三是审议通过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路晓燕、何美云、李良琛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四是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换届选举相关议案。上述候选人简历已附。
珠免集团将于2026年3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7日。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共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会议当日交易时段。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单独计票。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全资子公司珠海海控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5,000万元的议案。本次增资后,海控商贸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增资后,海控商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提示存在市场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等风险。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路晓燕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路晓燕女士具有会计专业博士学位,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提名人确认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股东单位或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何美云声明被提名为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她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她确认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她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她承诺将依法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良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李良琛声明被提名为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通过提名人资格审查。声明人承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何美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参选,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路晓燕声明被提名为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她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会计专业博士学位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她确认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过财务、法律等服务。她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且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她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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