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2月6日收盘,晶升股份(688478)报收于36.88元,下跌0.86%,换手率1.87%,成交量1.93万手,成交额7145.14万元。
资金流向
2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94.2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23.6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0.55万元。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就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相关主体在2025年2月26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范围包括公司及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经核查,仅晶升股份董事长李辉和中介机构经办人员之直系亲属朱同钢在此期间有买入股票行为,无卖出行为。李辉增持系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朱同钢交易系个人独立判断。相关方均已出具承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对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自查期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6年1月23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及其自然人直系亲属。经核查,仅晶升股份董事长李辉在自查期间增持公司股票252,707股,中介机构经办人员直系亲属朱同钢买入10,100股。上述人员均已声明其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判断或增持计划,与本次重组无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内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在自查期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6年1月23日)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经核查,非自然人主体在自查期间无买卖股票行为;自然人中李辉作为董事长、总经理,基于增持计划买入股票252,707股,朱同钢作为中介机构经办人员亲属买入10,100股。相关人员均已出具承诺,声明交易行为基于个人判断或增持计划,与内幕信息无关。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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