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28日中富通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对部分购销合同会计处理不恰当、不当使用总额法确认数字营销业务收入,导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陈融洁、总经理朱小梅、财务总监林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近1年,中富通无研报覆盖。
中富通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9.14亿元,同比下降18.03%;归母净利润1610.12万元,同比上升22.2%;扣非净利润574.16万元,同比下降17.62%;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27亿元,同比上升3.4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11.79万元,同比上升195.8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68.04万元,同比上升604.94%;
中富通(300560)主营业务:包括通信服务业务、信息化软件服务业务、数字营销业务、边缘计算业务、渠道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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