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盘,建研设计(301167)报收于18.11元,下跌0.06%,换手率2.77%,成交量1.97万手,成交额3555.07万元。
1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0.4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4.8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75.28万元。
建研设计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全年扣非后净利润盈利800万元至1150万元。建研设计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全年归属净利润盈利1750万元至2500万元。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0万元至2,500万元,同比增长12.42%至60.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00万元至1,150万元,同比增长241.17%至390.43%。业绩变动主要因公司加强应收款项清收,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同比减少。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审计,仅为初步测算结果。
建研设计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和“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专户管理。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以及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新制度。此外,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多项公司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主要修订内容涵盖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细化股东会职权,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强化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和内幕信息管理等。
建研设计将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审议包括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及制定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4日。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建研设计公告,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因支付人员薪酬、社保、税费等需通过基本账户操作,公司拟在项目实施中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相关款项,六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建研设计拟终止实施‘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和‘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因市场环境与行业形势发生较大变化。上述项目涉及募集资金总额25,492.8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4.48%。截至2026年1月15日,两项目累计投入28.5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8,116.48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专户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应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行使包括制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聘任解聘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通知、表决、回避、记录及决议执行等程序。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程序。制度明确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由董事会决议生效。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须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对未履行义务的离职人员追责。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锁定、解锁、变动申报、信息披露等内容。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并对股份增持计划的披露作出具体要求。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流程及责任主体,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披露等事项,并规定了信息披露的保密责任及违规追责机制。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提交议案。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日常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向委员会报告工作。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事项及ESG治理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履职方式及保障措施。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并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规定了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强调关联交易的合规审批与信息披露,要求定期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部和审计部负责执行与监督。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并依法处理。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资助的范围、原则、审批权限及程序、信息披露要求等。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涉及关联方或资产负债率超过70%、资助金额超过净资产10%的情形需履行更严格的审批和披露义务。制度还明确了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及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规定了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程序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原则上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部分情形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加强担保风险管理,定期核查担保行为,确保资产安全。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包括不同金额交易的审批权限、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要求、关联董事和股东回避表决制度,并对信息披露、日常关联交易管理、担保与财务资助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须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及现金管理均需履行相应程序。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确保募集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要求,强化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并要求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的制定和检查,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制度规定了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股东权利行使等,并明确了通过信息披露、股东会、网站、互动易平台、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沟通。公司不得在交流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预测证券价格。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方式、通知要求、召开流程、表决与决议机制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审议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部分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法律意见书出具等要求。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租入或租出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等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制度规定了不同规模交易事项的审批层级,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审批,并明确了审计、评估及信息披露要求。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情形、内部审核程序、登记事项及责任追究机制。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需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监管部门。
建研设计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操作主要涉及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薪酬、社保、税费等需通过基本户支付,无法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公司已建立台账管理,确保资金置换合规。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无异议。
建研设计拟终止实施‘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和‘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5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8,116.48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专户管理。终止原因为行业下行、市场需求萎缩及技术变革导致原产能扩张模式不适用。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投资者: 董秘您好,近期可控核聚变备受关注,随着国家对核聚变研发支持力度的加大,相关科研院所的基建投入也在增加。请问贵司是否参与过国内核聚变研究机构的园区规划或实验厂房设计?以及未来公司在该领域是否有规划?
董秘: 您好!请您参考公司对于其他投资者于2025年8月28日在互动易平台提出的相似问题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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