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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江钨装备(600397)预计2025年净亏超2.5亿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6-01-25 02:25:11

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盘,江钨装备(600397)报收于10.65元,较上周的9.42元上涨13.06%。本周,江钨装备1月23日盘中最高价报10.88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1月19日盘中最低价报9.2元。江钨装备当前最新总市值105.43亿元,在煤炭开采板块市值排名21/3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005/5182。

本周关注点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江钨装备预计2025年归属净利润亏损2.58亿元至3.08亿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江钨装备因日振幅达15%于1月20日登龙虎榜。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与江钨控股集团签署三年期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江钨装备将于2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7,555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沪深交易所2026年1月20日公布交易公开信息显示,江钨装备(600397)因当日价格振幅达到15%,登上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振幅前五只证券龙虎榜。此为近5个交易日内首次上榜。

业绩披露要点

江钨装备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800万元至-30,800万元,较上年同期-24,165万元增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26,900万元至-32,100万元。业绩预亏主因系煤炭市场行情回落导致煤炭业务亏损,以及母公司承担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费用,尽管置入资产实现盈利,仍未能弥补整体亏损。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公告汇总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26年度融资计划》《董事及高管2024年度薪酬方案》《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新增修订内控制度》等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和<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认为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定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月6日,A股股东需于2月9日前完成参会登记。会议将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签署框架协议、融资计划、董监高薪酬、内控制度修订等六项议案,其中部分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555万元,涵盖向关联方销售设备、备件、废铜,提供租赁与技术服务,以及采购电力和劳务服务,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商品供应框架协议》和《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涉及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及检测、技术、物业等综合服务,定价依市场价或成本加成,协议有效期三年,须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公司聘任秦志华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秦志华,1995年出生,硕士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已取得上交所董秘培训证明,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高级主管,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新增3项、修订25项内控制度,新增制度包括《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修订制度涵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全文已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公司制定《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在人事、财务、事权等方面的审批权限,采用“制度+清单”方式实施,授权有效期原则上一年,总经理需组织集体决策并定期汇报,不得转授权。

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禁止关联方以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定期检查资金往来,防范占用风险,关联交易须履行审批程序,会计师事务所需在年报审计中出具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董在年报编制与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听取汇报、监督审计、沟通会计师、审议重大事项等,保障其知情权与独立性。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信息定义、报告义务人(含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信息范围(经营、交易、关联交易等可能影响股价事项),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要求及时报告并落实保密与追责机制。

公司制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期间对外报送信息行为,证券事务部为统一管理部门,报送须审批并附保密提示函,接收方相关人员须登记为内幕知情人,违规者将被处罚或追责。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方认定标准,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披露规范,禁止利益输送,不同金额与类型交易设定相应审批权限,重大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等重大议题须经独董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独董行使特别职权亦需经该会议通过,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董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独董占比不低于董事会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享有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可独立聘请中介、提议召开会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界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保密、登记、报备要求,强化全流程管理责任,防范内幕交易,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登记备案。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为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评估内控,成员由独董占多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披露履职情况。

公司发布《投资管理办法》,涵盖固定资产、股权、财务性及境外投资,重大投资项目达一定指标比例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设立投资委员会审议项目,实行年度计划与预算管理,严禁负面清单项目投资。

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提供通过上交所系统或互联网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方式,明确通知内容、投票规则(同一股份不可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可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并对结果统计与披露作出规定。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对导致年报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可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赔偿、解聘等处理方式,规定从重、从轻或免于处理情形,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严格控制风险,要求采取反担保措施,财务部与审计风控部协同管理,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须报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选聘标准与程序,审核候选人资格并提出建议,由五名董事组成,独董占多数,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

公司制定《关于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董事及高管,规定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禁止短线交易、内幕交易,明确禁售期(如定期报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并建立违规追责机制。

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安排、审阅财务报表、监督审计实施、评估会计师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事务所等,需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后形成书面意见,督促进度,审计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及续聘决议。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秘为高管,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会议筹备等,规定任职资格、职责范围、履职保障、聘任解聘程序及考核问责机制,空缺期间须指定代行人并公告。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涵盖披露原则、内容标准、审核流程、事务管理职责、保密、内控、投资者关系及责任追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事务。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须履行内部审核程序,防止泄露,一旦泄露、传闻或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制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及子企业发展规划管理,明确编制、执行、评估、调整程序,发展规划内容包括现状、战略、目标、布局、保障措施等,与年度计划、预算、考核衔接,董事会审批总体规划,子企业董事会审批本单位规划,每年评估,第三年中期评估,第五年总结评估。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股东可将持股数与应选人数相乘后集中或分散投票,规定非职工董事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提名,独立董事提名须符合监管要求,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投票,确保独董比例,投票总数超限无效,当选需获出席股东半数以上支持。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等,须存于专户并签三方监管协议,应按发行承诺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现金管理或补流,超募资金使用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均需履行程序并披露。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风控部,在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开展财务、经济活动、内控、风险等方面的审计监督,规定审计计划、实施、报告、整改、档案管理流程,强调独立性、保密性、合规性,明确审计人员奖惩机制。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治理水平与企业价值,原则包括合规、平等、主动、诚信,通过官网、电话、邮件等渠道开展工作,按规定召开说明会,设立专人负责联络,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组织实施。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负责制定非独立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由五名董事组成,独董占多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薪酬建议,决议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组织实施决议、主持经营、拟订制度与计划、提请任免高管等职权,应履行报告义务,遵守法规与勤勉义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战略、计划、预算、人事、重大投融资等事项,由总经理召集,集体决策,重大事项须论证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等并提出建议,由九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董,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秘保存不少于十年。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金环磁选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7亿元融资额度,其中江钨装备申请5亿元用于经营活动,金环磁选申请2亿元用于经营活动,实际金额以银行发生为准,可在总额内调剂,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签署文件,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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