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2日收盘,宏海科技(920108)报收于14.06元,上涨0.64%,换手率2.44%,成交量8629.0手,成交额1210.83万元。
1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79万元,占总成交额4.03%;游资资金净流入125.3万元,占总成交额10.35%;散户资金净流出21.89万元,占总成交额1.81%。
2026年1月22日,宏海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武汉宏海新一代智能制造创新生产基地项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变更“家用电力器具配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力五路69MD地块,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此外,公司拟在泰国春武里府pinthong5工业园区投资建设二期厂房及配套设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召集程序合法合规。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日。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涉及终止原“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启动“武汉宏海新一代智能制造创新生产基地项目”。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参会,需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家用电力器具配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原实施地点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科技工业园八区,变更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力五路69MD地块。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产业布局优化和研发资源整合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聘任范桂铭和彭冬梅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工作安排调整,现变更为由杨云和彭冬梅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自2008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未违反职业道德守则,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本次变更已有序交接,不影响审计工作。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由其全资子公司宏海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在泰国春武里府pinthong5工业园区投资建设二期厂房工程项目,项目投资金额约43500.00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9539.5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涉及土石方、混凝土、钢结构、消防、给排水、电气安装等工程。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需履行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手续。项目实施存在审批、政策调整、建设延期等风险,对公司2026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和3月分别到账募集资金净额92,908,607.65元和15,369,073.7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原募投项目“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进度为29.88%。因租赁厂房存在权属瑕疵、行业需求疲软及公司境内外产能布局优化,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51,811,784.91元变更为投入“武汉宏海新一代智能制造创新生产基地项目”,新项目已备案,建设周期24个月。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51,811,784.91元及利息用于新项目“武汉宏海新一代智能制造创新生产基地项目”。变更原因包括原租赁厂房存在权属风险、行业需求疲软、境内外产能协同已能满足需求。新项目总投资约16,021.75万元,建设期24个月,实施主体为公司本身,已取得备案、土地权证及环评批复。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损害股东利益。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家用电力器具配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科技工业园八区变更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力五路69MD地块。本次变更仅涉及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均未发生变化。变更原因系公司已通过自有资金竞拍取得69MD地块土地使用权,新建生产基地可更好满足研发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该变更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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