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14日收盘,纳尔股份(002825)报收于11.3元,下跌0.44%,换手率4.01%,成交量10.29万手,成交额1.17亿元。
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10.6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47.5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63.07万元。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包括交易方案、预案及其摘要、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本次交易拟收购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股权,交易对方为杨建堂、上海纳隽、上海百鸢和浚迈思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会议决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基于总体安排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后续将根据安排择机发布会议通知并提交审议。
2025年10月15日,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菲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华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拟受让上海菲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此后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并推进相关工作。因各方对股权比例等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且公司评估认为与标的公司在业务融合、治理架构及管理时机上不成熟,难以形成协同效应,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该协议。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中,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确保资料副本与原件一致,签署行为合法有效,签字和印章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及控制的机构未违规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也未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并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如违反承诺,公司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未受刑事处罚,无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最近12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诚信状况良好,无大额债务违约、未履行承诺、失信被执行等情况,亦未被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或被交易所纪律处分;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无其他损害投资者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如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责任。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情形,包括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现任董事及高管未受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公司及高管未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等。如违反承诺,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在调查结论形成前不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并同意相关股份锁定安排,必要时自愿用于投资者赔偿。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未受刑事处罚,无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最近12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诚信状况良好,无大额债务违约、未履行承诺、失信被执行等情况;无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未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其他损害投资者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如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责任。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亦未违规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并承诺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如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鉴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爱国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其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丧失独立性;交易完成后,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在上述方面保持独立性。如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爱国承诺: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未投资或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或标的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利用控制关系协助第三方从事竞争业务;如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将采取停止经营、转移或转让等措施消除竞争;若违反承诺,将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爱国承诺,其本人及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同时承诺未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亦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并对相关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若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鉴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游爱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所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立案调查,其将配合股份锁定,必要时自愿用于投资者赔偿。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爱国承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未受刑事处罚,无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最近12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诚信状况良好,无大额债务违约、未履行承诺、失信被执行等情况,亦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或被交易所纪律处分;目前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未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无其他损害投资者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若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责任。
鉴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爱国承诺:将尽力减少本人及所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资产,不提供违规担保;不利用控制关系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如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杨建堂、上海纳隽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百鸢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浚迈思元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所持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股权,在本次交易中作出承诺:其合法拥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已履行出资义务,无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情形;股权无质押、抵押、冻结、查封、代持等权利受限或第三方权益安排;如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杨建堂、上海纳隽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百鸢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浚迈思元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杨建堂及各交易对方出具承诺函,确认其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亦未违规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并承诺对本次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杨建堂、上海纳隽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百鸢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浚迈思元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杨建堂及各合伙企业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信息违规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并可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
苏州浚迈思元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因参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股权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若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锁定期有不同规定,将按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杨建堂、上海纳隽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百鸢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浚迈思元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股权事项出具承诺函。承诺最近五年未受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承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亦无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未被立案调查,无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上海纳隽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百鸢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承诺,以其持有的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认购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若持续拥有标的资产时间不足12个月,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已满12个月的,则锁定期为12个月。因分红、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最终锁定期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为准。
杨建堂承诺因参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股权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锁定期规定。具体分期解锁安排将在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完成后由双方协商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不同规定,将按更严格要求执行。违反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杨建堂、上海纳隽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百鸢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浚迈思元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曾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3,7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71.2333万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购买、出售与标的资产相关的资产行为。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杨建堂、上海纳隽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百鸢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浚迈思元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为2026年1月15日。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涨跌幅为-6.53%,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分别为-15.20%和-13.10%,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对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自查,认为公司不存在该条所列示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确认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标的资产为企业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转让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及业务独立性;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相关规定。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初步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游爱国,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对方杨建堂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纳尔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收购南通纳尔33.554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为杨建堂、上海纳隽、上海百鸢及浚迈思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汽车保护膜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交易旨在提升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增强业务协同效应。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履行现阶段所需法定程序,包括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编制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限定信息知悉范围,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编制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关材料,确保信息保密和交易合规。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554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但因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会。后续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履行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程序。本次交易存在审批不确定性及内幕交易导致被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纳尔股份拟向杨建堂、上海纳隽、上海百鸢、浚迈思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南通纳尔33.554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保护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提升协同效应和盈利能力。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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