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14日收盘,恒实科技(300513)报收于10.71元,下跌1.56%,换手率8.13%,成交量23.45万手,成交额2.53亿元。
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79.3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5.3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924.71万元。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康金生、杨巍、赵东辉、任颋、李小雄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隋欣、刘宏伟、韩先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还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预计与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200万元。同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采用累积投票制。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6日,股东可现场或网络投票参与会议。
韩先才被提名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承诺出具日,其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韩先才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市公司将公告该承诺。
刘宏伟被提名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承诺出具日,其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宏伟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市公司将公告该承诺。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隋欣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隋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宏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韩先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经审查,被提名人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不涉及公务员兼职限制,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利益关系,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隋欣作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刘宏伟作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亦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具备独立董事所需的工作经验和基本知识。刘宏伟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条件时及时辞职。
韩先才作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恒实科技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提名康金生、杨巍、赵东辉、任颋、李小雄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隋欣、刘宏伟、韩先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职。
恒实科技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2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预计金额21,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预计金额200万元。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协商确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新基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具备良好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独立董事认为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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