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13日收盘,光大银行(601818)报收于3.46元,上涨0.0%,换手率0.54%,成交量248.83万手,成交额8.66亿元。
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27.51万元,占总成交额2.11%;游资资金净流入1567.38万元,占总成交额1.81%;散户资金净流入260.12万元,占总成交额0.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光大优3(代码360034)2025年度股息发放方案,计息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票面股息率3.77%,每股派发现金股息3.77元(含税),合计派发13.195亿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0日,除息日同为该日,股息发放日为2026年1月21日。本次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同意按票面股息率3.77%向股东派发每股现金股息3.77元(含税),计息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会议还审议通过数字金融/云生活事业部更名、为关联法人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核定授信额度、2025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2026年工作计划等议案。部分董事因公务委托他人代为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月1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9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606%。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无否决议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嘉事堂药业、光大证券国际、光大金瓯核定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31.54亿元。上述企业为本行控股股东光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中与光大金瓯的关联交易已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其余已备案。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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