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9日收盘,海亮股份(002203)报收于14.05元,上涨10.02%,涨停,换手率2.78%,成交量61.58万手,成交额8.43亿元。
1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921.7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259.7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662.02万元。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制定或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增选独立董事、确定董事角色、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投保董高责任险、聘请H股审计机构、注册为非香港公司、选聘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处理H股发行上市事宜、确定授权人士、搁置对外投资、推出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0日,会议将审议包括H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修改公司章程、增选独立董事、员工持股计划等16项议案,部分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公司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程序,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需在股东会召开前10天以书面方式提交,董事会负责审查并提交审议。
公司发布股东通讯政策,H股上市后将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易网站及公司官网发布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中期报告、会议通知等公司通讯,提供中英文版本,股东可通过邮寄方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查询或建议。
公司制定董事会及雇员多元化政策,明确董事会及雇员选聘应基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专业经验等多元化因素,董事会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董事,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草案)》,新增《香港上市规则》为制定依据,明确H股发行、股份管理、股东权利、信息披露等内容,相关条款调整涵盖股份回购、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独立董事职责等,修订后章程将在H股上市后生效。
公司审议通过制定或修订多项H股发行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东通讯政策》《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等,上述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所为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能力与独立性,最近三年无重大执业质量问题,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郑璟烨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为中国香港籍,具备香港注册会计师、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资质,拥有近15年ESG合规与公司治理经验,现任上邦永晋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兼董事,并担任多家港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其任职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增选郑璟烨为独立董事,任期自H股发行上市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薪酬按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符合任职资格。
公司决定搁置投资入股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原因为外部形势变化及双方在监管要求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投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待条件具备后再择机启动。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合法合规,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核查意见,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提升治理水平与员工积极性,内容合法,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发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参与对象不超过300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股票,合计不超过80,636,089股,占总股本3.52%,受让价格为9.00元/股,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存续期120个月,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解锁条件与2026-2028年业绩考核挂钩,需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发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计划参与对象不超过300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外部资助,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股票,合计不超过80,636,089股,占总股本3.52%,受让价格为9.00元/股,存续期120个月,分三期解锁,解锁条件与公司2026-2028年净利润、海外销量、新能源材料及AI领域热管理材料销量增长挂钩,需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H股上市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明确累积投票制的定义、适用范围、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当选原则,规定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细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
公司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明确突发事件包括治理类、经营类、政策及环境类、信息类四大类,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制度涵盖预警预防、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善后处理等流程,强调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总部各部门、所属公司、事业部及相关人员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须第一时间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涵盖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对外担保、业绩预告、利润分配、重大风险等事项,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编制与披露过程中,相关人员因未履职或操作不当导致重大差错的,将被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适用于H股上市后,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规定内部审核程序与登记备案要求,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材料,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资金来源限于自有资金,禁止以个人名义开展,设立专门工作小组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合规与风险可控。
公司发布《投资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行为的管理原则、职责分工与审批程序,涵盖主业并购、财务投资、生产项目、数字化项目等类型,设立S级至D级分级管理体系,规定不同级别项目的审批权限,明确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管理,并强调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于H股上市后,明确相关人员持股锁定、股份变动申报、买卖禁止期间、减持计划披露等内容,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后、重大事项披露期内买卖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明确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强调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信原则,规定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及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规范,要求建立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H股上市后,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内幕信息定义及内容,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制作、报送、保存要求,公司需在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档案,对保密义务、责任追究、教育培训等作出规定,董事会负责制度修订与解释,自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
公司发布《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包含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结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与公告方式、合并分立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等内容,明确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明确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四名、职工董事一名,董事会行使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投资计划、聘任高管等职权,对重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设定审议标准,规定董事忠实与勤勉义务、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决议执行机制等。
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明确审批权限、程序、风险防范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多数审议通过,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要求披露被资助对象情况、风险防范措施及董事会意见,公司应采取担保等措施防范风险。
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需符合法规及章程规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在H股上市后实施本规则。
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明确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总监,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任免,有权审批限额内对外投资、内部项目投资及资产处置事项,超限额事项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设立总裁办公会议制度,由总裁主持,董事长可列席。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建议、薪酬政策制定、绩效考核等工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严禁未经授权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提供反担保,需对被担保人资信进行评估,并持续监控担保风险,对外担保事项需按规定及时披露。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适用于H股上市后,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方案拟定,年薪包括月工资和年终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办理,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超额薪酬。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表决机制及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强调交易公允性,防止利益输送,规定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及累计计算原则,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公司制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管理,明确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发行文件、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责任主体为董事会办公室,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须在存续期内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遵守披露时限与程序,规定未公开信息的保密义务、审批流程及违规责任。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为应对各类舆情,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设立由董事长牵头的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应对工作,规定舆情信息采集、报告流程及处理原则,要求及时披露信息、加强投资者沟通,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明确离职生效条件、信息披露要求、未结事项处理、离任审计机制、承诺履行责任及股份转让限制,董事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和不竞争承诺,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公司有权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H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研究ESG相关事项,推动落实ESG发展目标及监管要求,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规定资金往来的限制性条款和担保审批程序,设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资金占用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董事会负责监督落实,财务管理中心和内控审计中心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并依法采取清欠措施。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并报深交所备案,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及股票变动管理等,公司应保障其履职所需条件。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控审计中心作为独立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开展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等方面的审计监督,规定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报告机制,要求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接受内外部质量评价,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规定流程、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原则、治理结构、重大事项管理、财务与审计、信息披露、绩效考核等内容,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实现治理监控,控股子公司需遵守公司统一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要求,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由公司统一负责,子公司需指定信息报告人,办法自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明确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H股上市后,本细则生效。
公司制定《内部信息保密制度》,明确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要求对重大信息实行内部流转保密,建立保密责任人制度,严禁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在信息披露方面,必须在证监会指定媒体第一时间披露,不得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替代正式公告,规定泄密应急处理机制、财务信息保密措施及违规处罚措施,情节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
公司发布《利益冲突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利益冲突定义及常见情形,包括持有竞争企业或业务往来企业权益、关联(连)交易、与竞争方存在聘任关系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及调查利益冲突事项,相关人员需定期申报并填写《关于利益冲突的声明》和《利益冲突申报表》,对未申报或拒不整改者将采取惩戒措施,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
公司发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计划存续期为120个月,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A股股票,总数上限为80,636,099股,约占总股本的3.52%,参与人数不超过300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股票分三期解锁,对应2026至2028年业绩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净利润、海外销量、新能源材料及AI领域热管理材料销量增长率,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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