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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海亮股份(002203)1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6.83万元

截至2026年1月8日收盘,海亮股份(002203)报收于12.77元,下跌1.54%,换手率1.17%,成交量25.97万手,成交额3.3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6.83万元,散户资金呈净流入态势。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相关章程修订及内部治理制度调整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海亮股份决定搁置对金龙精密铜管集团的投资入股事项。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推出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使用回购股份实施激励,绑定核心团队利益。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6.8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47.3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39.5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制定或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增选独立董事、确定董事角色、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投保董高责任险、聘请H股审计机构、注册为非香港公司、选聘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处理H股发行上市事宜、确定授权人士、搁置对外投资、推出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0日。会议审议包括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增选独立董事、员工持股计划等16项议案。部分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规范。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需以书面方式在股东会召开前10天提交董事会或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将股东提出的候选人作为单独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应确保股东有机会提名董事人选,并按规定披露候选人资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通讯政策,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政策依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确保股东和投资人士能够及时获取公司财务表现、战略目标、重大发展、治理及风险等信息。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易网站及公司官网发布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中期报告、会议通知等公司通讯,并提供中英文版本。股东可通过邮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查询或建议。董事会负责审议并解释本政策,自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政策明确董事会及雇员选聘应基于多元化原则,涵盖性别、年龄、文化背景、专业经验等因素,确保用人唯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多元化组成及可计量目标达成情况。公司承诺董事会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董事,并持续推动性别多元化。

《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为适应H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需要,新增《香港上市规则》作为制定依据,明确H股发行、上市、股份管理、股东权利、信息披露等内容,并对股份回购、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独立董事职责、审计委员会等条款进行相应调整。修订后的章程将在H股上市后生效。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H股发行上市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多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部分制度。其中,《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东通讯政策》《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制度全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天健国际为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最近三年无重大执业质量问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郑璟烨】
郑璟烨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亦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已签署声明承诺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璟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郑璟烨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报酬,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禁入措施。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证明。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选郑璟烨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郑璟烨先生为中国香港籍,具备香港注册会计师、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等资质,在ESG合规、公司治理等领域有近15年经验,现任上邦永晋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兼董事,并担任多家港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其任期自公司H股发行上市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薪酬按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郑璟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处罚,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任职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搁置投资入股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披露拟以现金方式受让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与金龙集团开展合作经营,相关事项已签署框架协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后因外部形势发生剧烈变化,双方在满足各自监管要求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投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6年1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搁置该投资入股事项的议案,决定暂行搁置收购,待日后条件具备时再择机启动。

海亮股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于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股票,存续期120个月,持有人自愿参与、风险自担。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发表核查意见,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建立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员工积极性,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持有人资格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委员会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计划参与对象不超过300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股票,合计不超过80,636,08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2%。受让价格为9.00元/股,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存续期为120个月,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解锁条件与公司2026-2028年业绩考核挂钩。本计划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计划参与对象不超过300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外部资助。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股票,合计不超过80,636,089股,占公司总股本3.52%,受让价格为9.00元/股。计划存续期120个月,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解锁条件与公司2026-2028年净利润、海外销量、新能源材料及AI领域热管理材料销量增长挂钩。该计划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明确累积投票制的定义、适用范围、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选举投票方式及当选原则。细则规定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独立董事比例。细则还明确了投票计算方法、选票有效性及董事当选条件,并规定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改。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明确突发事件的定义、分类及应急处置机制。突发事件包括治理类、经营类、政策及环境类、信息类四大类,涵盖大股东风险、经营亏损、重大行政处罚、股价异常波动等情况。公司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和决策。制度规定了预警预防、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善后处理等流程,并强调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公司、事业部及相关人员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须第一时间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范围,包括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对外担保、业绩预告、利润分配、重大风险情形等,并规定了报告程序、责任与处罚等内容,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相关人员因未履行职责或操作不当导致重大差错的,将依据制度追究责任。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财务及审计部门人员等。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和登记备案要求。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材料。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资金来源限于自有资金,禁止以个人名义开展相关业务。制度规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管理职责、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并设立专门工作小组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行为的管理原则、职责分工和审批程序。制度涵盖主业并购、财务投资、生产项目、数字化项目等投资类型,设立S级至D级分级管理体系,规定不同级别项目的审批权限,涉及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裁等决策层级。制度还明确了投前、投中、投后管理流程,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评审、实施监督、变更管理、投后跟踪与考核等内容,并强调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要求。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的情形。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锁定、股份变动申报、买卖禁止期间、减持计划披露等内容。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身份信息,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后、重大事项披露期内等特定期间买卖股票,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治理结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基本原则、组织职责、工作内容与方式,强调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信原则。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制度还规定了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及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规范,并要求建立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的定义及内容,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制作、报送、保存要求。公司需在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责任追究、教育培训等作出规定。董事会负责制度修订与解释,自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包含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结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与公告方式、合并分立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等内容。明确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明确了董事会的性质、职权、会议召开程序、决策流程及组织机构等内容。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四名、职工董事一名。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决策,行使包括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投资计划、聘任高管等职权,并对重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设定审议标准。规则还规定了董事的忠实与勤勉义务、董事长职权、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表决程序、决议执行机制等。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明确审批权限、程序、风险防范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规定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多数审议通过,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要求披露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风险防范措施、董事会意见等内容。公司应采取担保等措施防范风险,持续跟踪资助对象偿债情况,出现违约或财务困难时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职权、会议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程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在H股上市后实施本规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明确总裁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总裁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总监,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任免。总裁有权审批限额内对外投资、内部项目投资及资产处置事项,超限额事项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设立总裁办公会议制度,分为例行和临时会议,由总裁主持,董事长可列席。细则还规定了总裁的诚信勤勉义务及信息披露要求。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明确其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建议、薪酬政策制定、绩效考核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提供反担保。公司需对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并持续监控担保风险。对外担保事项需按规定及时披露。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方案拟定。年薪包括月工资和年终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办理。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超额薪酬。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表决机制及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强调交易公允性,防止利益输送。规定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及累计计算原则,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发行文件、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的披露要求,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为董事会办公室,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须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并遵守披露时限与程序。制度还规定了未公开信息的保密义务、信息披露的审批流程及违规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为应对各类舆情,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舆情定义、分类标准,设立由董事长牵头的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应对工作,规定了舆情信息采集、报告流程及处理原则,要求及时披露信息、加强投资者沟通,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制度明确离职生效条件、信息披露要求、未结事项处理、离任审计机制、承诺履行责任及股份转让限制。董事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和不竞争承诺,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公司有权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H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研究ESG相关事项,推动落实ESG发展目标及监管要求。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对董事会负责。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规定了资金往来的限制性条款和担保审批程序。公司设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资金占用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董事会负责监督落实,财务管理中心和内控审计中心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对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依法采取清欠措施。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及职责范围。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并报深交所备案。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及股票变动管理等。公司应保障董事会秘书履职所需条件。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控审计中心作为独立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开展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报告机制,要求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接受内外部质量评价。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流程、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原则、治理结构、重大事项管理、财务与审计、信息披露、绩效考核等内容。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等方式实现治理监控,控股子公司需遵守公司统一的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要求,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由公司统一负责,子公司需指定信息报告人。办法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明确其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H股上市后,本细则生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内部信息保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公司要求对重大信息实行内部流转保密,建立保密责任人制度,严禁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必须在证监会指定媒体第一时间披露信息,不得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替代正式公告。制度还规定了泄密应急处理机制、财务信息保密措施及违规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利益冲突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度明确利益冲突的定义及常见情形,包括持有竞争企业或业务往来企业权益、关联(连)交易、与竞争方存在聘任关系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及调查利益冲突事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定期申报并填写《关于利益冲突的声明》和《利益冲突申报表》,对未申报或拒不整改者将采取惩戒措施。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计划存续期为120个月,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A股股票,总数上限为80,636,099股,约占总股本的3.52%。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不超过300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股票分三期解锁,对应2026至2028年业绩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净利润、海外销量、新能源材料及AI领域热管理材料销量增长率。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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