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8日收盘,兴业股份(603928)报收于17.5元,上涨0.46%,换手率8.58%,成交量22.5万手,成交额3.96亿元。
1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09.47万元,占总成交额7.34%;游资资金净流出1718.94万元,占总成交额4.34%;散户资金净流入4628.41万元,占总成交额11.68%。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落实最新监管要求,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修订了《薪酬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并同步更新了信息披露、股份管理等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股份管理的申报、锁定、转让限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定了股份申报时间、可转让额度计算方式、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及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并对违规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制度遵循合法性、战略导向、公平公正、激励约束和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工资总额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薪酬发放结合考核结果,并实行薪酬保密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及程序。制度规定了离职生效时间、补选时限、工作交接要求、持续义务及持股管理等内容。董事辞职或被解任后需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在一年内仍负有忠实义务。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等内容的披露标准与流程,规定了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主体的信息披露职责,并对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流程、责任追究等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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