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6日收盘,光韵达(300227)报收于9.83元,下跌1.11%,换手率8.94%,成交量38.7万手,成交额3.83亿元。
1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22.3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676.4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698.78万元。
1月6日光韵达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程飞、总裁曾三林、副总裁凌志云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光韵达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重新审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对象为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7.25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66,983,417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062.9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董事会还审议通过提名韩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金迪世纪大厦A栋12楼公司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关联交易事项、董事补选等。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5日,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与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并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062.9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发行价格为7.25元/股,认购数量不超过166,983,417股。本次发行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3,862,013.46元,已全部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收购成都通宇49%股权现金对价、3D打印生产线建设及支付相关税费和中介费用。实际投入总额19,607.33万元,与承诺总额基本一致。部分项目节余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完成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净额183,862,013.4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收购成都通宇49%股权现金对价、3D打印生产线建设及税费中介费用。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607.33万元。其中,“3D打印(激光)生产线建设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受公共卫生事件、限电、材料报废及新员工技能不足等因素影响。收购标的成都通宇2020-2022年业绩承诺均已实现。节余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3%。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分红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需对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未被处罚。2024年5月和8月,公司因2023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净利润与实际差异较大、收入确认不审慎、坏账计提不充分等问题,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和深圳证监局警示函。2025年5月,公司因未及时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再次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公司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6,983,417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062.9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公告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隽光投资,系控股股东光韵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隽光投资与光韵达集团作为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无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且无减持计划;若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062.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由隽光投资全额认购,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控制权稳定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本次发行不会改变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25年2月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28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较长,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沟通,决定终止2025年度发行股票事项,并重新审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尚需经有关审批机关核准。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光韵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隽光投资。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仍为曾三林先生,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告还披露了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认购对象基本信息及其股权结构等内容。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发行预案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预案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的实质性判断或批准。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062.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由控股股东光韵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隽光投资全额认购,发行价格为7.2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旨在巩固控制权、增强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62,339.04万元,长期借款40,332.46万元。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光韵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隽光投资,发行数量不超过166,983,417股,发行价格为7.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062.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光韵达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曾三林。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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