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龙蟠科技(603906)报收于20.01元,下跌0.94%,换手率4.57%,成交量25.83万手,成交额5.21亿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1.57万元,占总成交额0.06%;游资资金净流出435.89万元,占总成交额0.84%;散户资金净流入404.32万元,占总成交额0.7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3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无临时提案。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建议增发公司股份新一般性授权、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建议延长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期间等六项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前四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单独计票。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期间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10月2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67名核查对象(非董事、高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核查后认为,上述交易系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未利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合作协议并投资建设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拟与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由其全资子公司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在当地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及年产24万吨高压实磷酸铁锂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2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12万吨,二期视市场情况启动。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9日。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和《关于签署合作协议并投资建设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现场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14:00在南京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A股股东可于2026年1月20日办理现场登记。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三期建设内容,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由6.25万吨/年提升至10万吨/年,项目仍位于四川遂宁,预计2026年5月建成。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拟与华罗庚高新区管委会签署协议,在江苏金坛投资建设年产24万吨高压实磷酸铁锂生产基地,计划总投资不超过20亿元,分两期实施,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投资不超过20亿元建设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项目由常州锂源全资子公司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研发中心及年产24万吨高压实磷酸铁锂生产基地,分两期建设,一期计划产能12万吨,预计2026年一季度启动建设,三季度竣工投产。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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