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恒丰纸业(600356)报收于8.78元,下跌0.57%,换手率1.54%,成交量4.59万手,成交额4035.18万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5.36万元,占总成交额9.8%;游资资金净流入269.13万元,占总成交额6.67%;散户资金净流入126.22万元,占总成交额3.13%。
恒丰纸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对公司本次交易申请进行了审议,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注册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注册稿)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华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5,414.23万元,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交易对方承诺所获股份锁定36个月。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5,414.23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但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交易旨在实现同业整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恒丰纸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的修订说明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结果,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相较此前上会稿,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更新本次交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情况及“新产品市场开发不及预期风险”的表述。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注册稿)
中银国际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恒丰纸业发行股份购买锦丰纸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交易方案已获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国资有权机构批准,并通过上交所审核,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实现同业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交易对方为竹浆纸业和张华,发行股份价格为8.25元/股,不涉及业绩承诺、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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