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山东路桥(000498)报收于6.03元,上涨0.17%,换手率0.64%,成交量9.33万手,成交额5628.22万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24.41万元,占总成交额9.32%;游资资金净流入354.49万元,占总成交额6.3%;散户资金净流入169.92万元,占总成交额3.0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引入工融金投二号(北京)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投资者,合计增资40亿元。目前,路桥集团已收到全部增资款项,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87.47457313亿元,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规范经济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定义、目标、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报告机制、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及奖惩机制等内容。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审计部独立开展工作,定期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重大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还规定了审计工作底稿、后续审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编制与报送要求。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权益。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特定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公司提供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全资子公司除外。制度还规定了担保合同的订立、日常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制度,明确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要求。制度规定了投资基本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突出主业、科学论证等。投资范围涵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及金融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发展部负责日常管理,重大项目需经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投资审批权限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划分。制度还明确了投资项目的研究、实施、分析评价及监控考核机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及更换程序、职权职责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须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事项、召开方式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需保存至少十年。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涵盖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核算原则、全面预算管理、筹融资管理、对外投资核算、担保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税务管理、合同管理、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利润分配、财务报告与披露、会计档案及会计信息化管理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权属各单位及总部各部室,强调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内部控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关联关系的定义,并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原则、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禁止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占用。制度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豁免情形及溢价购买关联资产的特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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