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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顺鑫农业(000860)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13.74万元,占总成交额15.4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1-05 0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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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顺鑫农业(000860)报收于14.65元,下跌0.88%,换手率0.66%,成交量4.91万手,成交额7224.5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13.74万元,占总成交额15.42%。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顺鑫农业完成董事会换届,宋立松当选董事长,康涛任总经理兼董秘。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于2026年向多家银行申请合计55亿元授信额度。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世俊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13.74万元,占总成交额15.42%;游资资金净流入187.78万元,占总成交额2.6%;散户资金净流入925.95万元,占总成交额12.82%。

公司公告汇总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宋立松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康涛为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秦龙、董文彬、阮昕、魏金旺为副总经理,董文彬为财务总监,徐国骏为证券事务代表。同时审议通过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并审议通过多项公司制度修订议案。此外,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拟向多家银行申请合计5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宋立松、李秋生、康涛、赵一田、赵子萌当选为非独立董事;宁宇、徐浩然、薛莲当选为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31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448%。所有提案均获通过,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结果合法有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世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世俊先生现任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副厂长,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其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制度明确离职生效条件、补选时限、任职禁止情形、离职交接程序、离任审计机制、公开承诺履行要求及离职后的忠实义务、股份转让限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旨在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程序、委员回避、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并明确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旨在规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投资者提问的行为。制度明确要求发布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使用夸大、误导性语言,不得选择性回复或泄露商业秘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问题收集与发布,董事会秘书组织回复内容起草并审核,重要回复可报董事长审批。制度强调公平对待投资者,防范利用互动易平台影响股价等行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同时废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委员会可提议罢免违规董事或高管,并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要求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机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条件及程序,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的最终责任人。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中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制度适用对象包括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重大信息范围涵盖经营方针变更、重大投资、股权变动、关联交易、资产冻结、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规追责等内容,并规定了信息报告程序及保密要求。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并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对外联系渠道。公司还规定了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记录和存档要求,以及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的审核程序。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需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参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查审计安排及初步审计意见,并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分红方案提出独立意见,可在过半数同意后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和咨询。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独立性。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变动的管理要求。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规定了禁止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间、股份转让的限制比例、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要求相关人员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督促审计机构勤勉尽责,并提交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决议。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协助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及知情人范围,要求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执行,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与报送工作。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明确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股票、债券、委托理财等,强调使用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决策机构,根据投资额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加强账户、资金、信息披露及风险控制管理。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中因未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原则、适用情形、处理形式及从轻、从重处理的情节,并明确了由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职业行为,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提倡实名举报,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处理。投诉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需提供基本事实、当事人信息及证据材料。根据举报事项的严重程度分为A、B、C、D四级,分别对应不同处理流程。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公司将依规处理并可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恶意诬告行为将严肃追责。所有调查材料归档备查。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需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维护公司资产安全。总经理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经理办公会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决策公司日常经营事项。

重大风险预警管理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风险预警管理制度》,明确重大风险分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事件四类,设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风险处置的决策与指挥。制度规定了风险信息报告时限、处置流程、信息发布要求及事后总结机制,强调对重大风险事件需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经营稳定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范围、任免程序及工作要求。董事会秘书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资格,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及文件保管等工作。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在履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反舞弊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反舞弊制度,明确舞弊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贪污挪用资产、泄露商业秘密等,规定董事会、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在反舞弊中的职责,设立举报渠道并保护举报人,对舞弊行为采取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处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本细则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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