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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天原股份(002386)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85.8万元,占总成交额10.6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1-05 02: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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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天原股份(002386)报收于5.43元,下跌1.99%,换手率1.7%,成交量22.18万手,成交额1.2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85.8万元,占总成交额10.6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全资子公司拟投资14.83亿元建设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越南天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和经营。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上限由1.5亿元调增至2.5亿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85.8万元,占总成交额10.65%;游资资金净流入607.69万元,占总成交额5.03%;散户资金净流入678.11万元,占总成交额5.62%。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同意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投资148,281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二是审议通过关于向宜发展申请提供拟办理7500万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贷款服务担保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以其持有的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8.11%股权质押作为反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总额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的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拟在公司预留场地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项目总投资148,281万元,建设期24个月,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回收期6.26年(不含建设期)。该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钛白粉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深化“氯-钛-磷-铁-锂”一体化循环产业布局,实现固废资源化利用,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子公司停产的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越南天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受美国对越南加征关税、越南地板产能扩张、人工成本及专利费等影响,自2024年投运以来持续亏损,经论证仍无法扭转亏损局面。公司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其生产和经营,并启动资产处置。越南天祥2024年末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0.57%,营业收入占0.22%,净利润亏损1,691.12万元,占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3.68%。停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子公司签订瓦斯发电合同的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与镇雄县伊莱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瓦斯发电项目合同》,就昌能煤矿瓦斯资源化利用开展合作。乙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瓦斯发电项目,甲方提供瓦斯气源及建设用地。所发电量优先供应煤矿自用,富余电量上网。电价结算为0.47元/度(含税),乙方每发一度电支付甲方气价0.1元(含税)。合同期限20年,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该合同有助于瓦斯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降低用电成本。

关于向宜发展申请提供拟办理7500万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贷款服务担保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天原股份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7500万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贷款,用于磷酸铁锂项目建设。公司控股股东宜发展集团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支付0.3%担保费,并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天原锂电新材8.11%股权质押作为反担保。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总额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除额度调整外,套期保值目的、品种范围、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保持不变。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依制度组织实施。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自有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在授权期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旨在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燃材料及贸易产品,交易市场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市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银行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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