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时代新材(600458)报收于13.27元,下跌0.82%,换手率1.24%,成交量10.07万手,成交额1.34亿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77.67万元,占总成交额11.07%;游资资金净流入808.49万元,占总成交额6.05%;散户资金净流入669.18万元,占总成交额5.0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2,174.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165.00万股,预留9.00万股。相关议案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及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会议还审议通过调整参股公司弘辉科技股权挂牌转让价格的议案。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且未发现存在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和解除限售安排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实施本计划有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李华伟变更为田明为委员。调整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张丕杰及委员田明、周志方组成,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参股公司湖南弘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挂牌转让价格的议案。因首次挂牌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决定将持股32.873%的股权挂牌底价下调9.9%,调整为12,273.9367万元,继续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意向受让方不足或流拍风险。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计划有效期72个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1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3%。其中首次授予2165万股,预留9万股。激励对象共313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授予价格为每股7.99元。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年至2028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3%,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7.00%、7.40%、7.50%,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314人。其中董事长彭华文、董事总经理杨治国各获授18万股,其他高管各获授10万股,核心人员共301人合计获授2029万股,预留部分为9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174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2.3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明确激励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和技术业务人员。考核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8年,考核指标包括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个人层面考核根据岗位类别分别设定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174.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3%。首次授予313名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授予价格为7.99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72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至2028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3%,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7.00%、7.40%、7.50%,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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