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ST八菱(002592)报收于8.3元,下跌3.38%,换手率5.74%,成交量15.07万手,成交额1.27亿元。
资金流向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51.06万元,占总成交额21.58%;游资资金净流入1572.85万元,占总成交额12.34%;散户资金净流入1178.21万元,占总成交额9.24%。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议案》及多项制度修订议案,包括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外部信息报送、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子公司财务及管理制度等修订案。所有议案均获全体董事同意通过,会议召集程序合法有效。
关于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公告,因工作调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将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由郭义喜变更为陈丽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丽华、卢红,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郝学花。陈丽华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和3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无不良诚信记录,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保持独立性。本次变更为事务所内部调整,不影响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审计质量。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公告.docx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6%股权,与广西德天厚投资有限公司等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本次交易对价暂未确定,德天厚公司已支付6500万元诚意金。交易需待相关案件判决及回款后确定最终价格,并另行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已收到诚意金,但不计入2025年度损益。标的公司持续亏损、净资产为负,自2020年起停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需及时上报。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年度报告中需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审计、披露过程中的职责与程序。规程规定审计委员会需协调审计时间安排,审阅财务会计报表,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评估其执业质量,并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过程中及出具初步意见后与其沟通,确保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须评估原因并披露相关信息。规程还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相关工作需形成书面记录并存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与程序,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会议召开、表决、记录等具体流程,并强调董事会应对委员会建议予以充分尊重。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23年版本同时废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履行职责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与职责、沟通内容与方式等。制度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要求在信息披露基础上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设立专门咨询渠道,通过官网、互动易平台、股东会、说明会、调研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并建立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覆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制度规定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报告审计工作情况,重点审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审计部有权检查财务资料、开展调查、提出整改建议,并对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公司应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重要依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及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涉及董事薪酬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内幕信息及重大事项范围,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送、流转和保密管理。制度规定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公司需在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定期报告等事项均需履行登记和报送义务。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防范内幕交易行为。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义务人、报告程序及时限。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等。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事项、重大变更事项等,要求报告义务人在知悉信息后立即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制度强调信息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禁内幕交易。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行为,确保信息公平披露,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制度明确信息报送应遵循合法合规、真实及时、安全可控、最小必要原则,适用范围包括向政府监管部门、合作单位等外部主体提供信息的活动。公司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管,证券部协助日常管理。信息报送需经责任部门收集、内部审核、管理层审批、合规审查后实施,并留存记录不少于五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须提醒外部单位履行保密义务,签署保密协议,并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对子公司的规范管理要求。制度涵盖治理结构、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披露及合规监督等方面,强调母公司对子公司在重大事项上的前置审批权,强化财务统一管控、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投资与担保限制,并要求子公司及时报送重大信息。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2023年版本同时废止。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规范子公司财务管理体制、会计管理、资金与投融资管理、财务信息化、财务报表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内控审计及档案管理等内容。制度明确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财务活动须接受母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监督。子公司对外担保、融资、投资等事项须履行母公司审批程序。财务报表需按规定时限报送,并对重大财务事项实行及时报告制度。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王安祥未经内部审议程序,擅自使用合计4.66亿元定期存单对外提供担保,构成违规担保,导致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其中1.7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已判决并执行完毕;1.46亿元案件已终审判决广州银行珠江支行返还73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但款项尚未收回;1.5亿元案件仍在审理中。公司股票暂不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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