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恒坤新材(688727)报收于47.77元,下跌0.27%,换手率12.5%,成交量6.28万手,成交额3.04亿元。
资金流向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130.12万元,占总成交额10.3%;游资资金净流入1240.11万元,占总成交额4.08%;散户资金净流出4370.23万元,占总成交额14.39%。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易荣坤为董事长,并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会议聘任易荣坤为总经理,肖楠、王廷通为副总经理,陈颖峥为董事会秘书,陈志明为财务总监,丁爽为证券事务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开展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新订《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会议还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时,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易荣坤、肖楠、庄超颖当选非独立董事,黄兴孪、邹友思、苏小榕当选独立董事。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治理规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防范市场、流动性、履约等风险。
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中因薪酬发放、外汇支付及票据结算等原因无法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拟先以自有资金或票据支付,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该操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保荐人对此事项无异议。
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因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王玉琴女士、王艺缘女士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二人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会议选举王廷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王廷通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持有公司股份3,540,000股,并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易荣坤、肖楠、庄超颖为非独立董事,黄兴孪、邹友思、苏小榕为独立董事,王廷通为职工代表董事。易荣坤当选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步确定。聘任易荣坤为总经理,肖楠、王廷通为副总经理,陈颖峥为董事会秘书,陈志明为财务总监,丁爽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均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的范围、条件及内部程序。制度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管理。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或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对相关登记材料进行归档和报送。制度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防止滥用信息披露豁免。
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须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规定了审批权限,涉及交易保证金或合约价值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公司仅可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禁止使用募集资金,且需设立独立交易账户。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内审部负责监督,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进出口业务以外币结算,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交易对方为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该业务有助于防范汇率风险,符合公司利益,无异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89,173.46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集成电路前驱体二期项目和集成电路用先进材料项目。因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入金额,公司已调整各项目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支付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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