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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浙江荣泰(603119)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8亿元,占总成交额6.8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1-05 0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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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浙江荣泰(603119)报收于115.67元,下跌1.82%,换手率9.19%,成交量18.73万手,成交额21.5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8亿元,占总成交额6.84%。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浙江荣泰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8亿元,占总成交额6.84%;游资资金净流入8581.4万元,占总成交额3.98%;散户资金净流入6192.14万元,占总成交额2.87%。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管理及ESG委员会工作规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管理及ESG委员会工作规程(草案),该规程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业务创新方向,并指导ESG战略制定与监督。委员会由董事长、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专业人士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选举产生。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发展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投资项目提出建议,评估重大交易中的ESG因素,定期审议ESG事宜并跟踪实施进展。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临时召集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多项议案,包括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H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章程修订、董事会席位调整、独立董事选举、中介机构选聘等事项。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选聘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购买董事及高管责任险等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多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包括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滚存利润分配、公司章程修订、董事会调整及授权事项等,并将选举一名独立董事。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8日。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吴世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吴世良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若获通过,任期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或监管机构要求的更早日期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浙江荣泰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议事规则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为适应H股发行上市需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对《公司章程》中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份类别、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构成与职权、利润分配、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调整,并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内部治理制度,新增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在H股发行上市后后续聘其为审计师,任期至H股上市后第一年年度股东会结束。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中汇安达为注册于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记录。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以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获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备案、批准或核准。目前具体发行细节尚未确定,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草案),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与任职资格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提名董事人选、建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评估董事履职情况、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及继任计划等。规程还规定了会议决策、表决、回避机制及工作评估等内容,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的保密和档案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制度明确要求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及重要档案的文件需依法报批备案,严禁擅自向境外提供相关信息。公司与服务机构须签订保密协议,工作底稿须存于境内,确需出境的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境外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须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并经中国证监会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草案),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规程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程序、表决规则、会议记录及回避制度等内容,并明确在H股上市后实施。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任职禁止情形。公司应在H股上市后或原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细则还规定了秘书的职权、履职保障及解聘情形等内容。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包含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明确了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高管职责及利润分配政策等事项。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会议运作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审议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等职权。重大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需提交股东会批准。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重大事项如增资减资、合并解散、修改章程等需特别决议通过。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确保独立董事有效履职。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严格按招股说明书列明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使用超募资金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保荐机构需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子公司负责人等。明确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规定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及内幕信息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关联(连)人及关联(连)交易的定义、范围,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披露要求、回避表决程序等内容。办法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自上市之日起生效。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等。规程还规定了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并要求定期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报告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报告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知情人档案登记与报送、信息流转审批程序等内容。公司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内幕交易,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明确责任追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浙江荣泰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5.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期限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6年1月1日,公司已到期赎回结构性存款产品,收回本金2,000万元,实现收益6.8万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为49,000万元,累计实际收益683.30万元,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37,000万元,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为15,000万元。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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