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德明利(001309)报收于231.89元,下跌3.65%,换手率7.77%,成交量12.5万手,成交额29.05亿元。
资金流向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9亿元,占总成交额9.61%;游资资金净流出133.93万元,占总成交额0.05%;散户资金净流入2.8亿元,占总成交额9.66%。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40,614股,其中2023年激励计划37,534股,2024年激励计划3,080股,回购资金总额627,324.37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26,886,272股变更为226,845,658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李虎先生将其持有的200万股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5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8%,质押用途为个人资金需求,质权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12月29日,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9日。本次质押后,李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80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5%。李虎先生资信良好,具备相应偿还能力,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治理。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用于SSD扩产、DRAM扩产、研发总部基地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内部控制、税务、环保等方面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00.00万元,用于固态硬盘扩产、内存产品扩产、智能存储管理及研发总部基地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为存储领域解决方案,产品涵盖固态硬盘、嵌入式存储、内存条及移动存储。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65,910.97万元,净利润为-2,707.65万元。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决策程序,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保荐人,推荐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已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内核评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2亿元,用于固态硬盘扩产、内存产品扩产、智能存储研发总部基地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不存在不得发行股票的情形,募集资金投向主业,发行对象、价格、锁定期等安排符合规定。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德明利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2亿元,用于固态硬盘扩产、内存产品扩产、智能存储管理及研发总部基地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后将提升公司产能和技术研发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通知,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已被受理。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表示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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