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爱旭股份(600732)报收于13.77元,较上周的13.04元上涨5.6%。本周,爱旭股份12月26日盘中最高价报13.91元。12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12.83元。爱旭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283.71亿元,在光伏设备板块市值排名19/64,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692/5181。
华泰联合证券对爱旭股份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227,138,642股,上市日期为2026年1月6日,股东为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总股本10.73%。保荐人认为本次流通符合法规及承诺要求。
爱旭股份发布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27,138,642股,原限售股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162,241,887股增至当前数量,解除后该股东无剩余限售股。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刚为董事长,并聘任其为总经理;梁启杰、沈昱任副总经理;杨川任财务负责人;李斌任董事会秘书;范守猛任证券事务代表。同时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等议案,并完成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会议选举陈刚、梁启杰、徐新峰、沈昱为非独立董事,何敏、方芳、劳兰珺为独立董事。
控股股东陈刚持有公司股份327,979,879股,占总股本15.49%。本次质押5,000,000股,占其所持1.52%,占公司总股本0.24%。累计质押174,8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53.3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71,510,967股,占总股本26.99%,累计质押329,730,000股,占合计持股57.69%,质押融资用于实际控制企业日常经营。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明确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涉及关联方担保、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进行额度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明确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和董事会,规定不同类型投资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涵盖组织管理、实施监督、信息披露及处置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2,117,249,923元,经营范围含光伏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进出口业务等,并规定财务资助、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审议权限及程序。
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明确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重大事项,规定累积投票制、网络投票方式、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机制。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明确关联交易认定标准、审议披露程序及定价原则,要求关联董事和股东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明确董事会为经营决策常设机构,由7至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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