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奇精机械(603677)报收于18.1元,上涨0.39%,换手率1.04%,成交量2.01万手,成交额3627.81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7.25万元,占总成交额1.85%;游资资金净流出35.11万元,占总成交额0.97%;散户资金净流入102.37万元,占总成交额2.82%。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以及多项制度修订和制定议案,包括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总裁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等相关管理制度。所有议案均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向多家银行申请合计5.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子公司奇精工业(泰国)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000万元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25%,担保具有反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无逾期担保。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2026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在2026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2,5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业务主要涉及美元、欧元等币种,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授权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约到期不晚于2027年6月30日。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明确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交易限制、申报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并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证券需事前报备,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出具确认函。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严禁违规短线交易、融券卖出及衍生品交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程序及责任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独立董事辞任需说明原因并披露。公司应在60日内补选董事,确保董事会结构合规。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并接受离任审计。离职后2年内忠实义务不变,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人员持股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减持受限。公司有权追回因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超额发放的薪酬。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人员构成、工作程序及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相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为十年。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总裁主持公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总监,并行使投资与经营决策权限。细则还规定了副总裁、财务总监职责,总裁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考核奖惩机制。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报告义务人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信息时,需及时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职责。重大信息包括经营业绩、债权债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及变更事项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制度规定了信息报告程序、保密义务及法律责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舆情的定义和分类,设立了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应对工作。制度规定了舆情信息的采集范围、报告流程及处理原则,区分了一般舆情和重大舆情的处置方式,并强调了保密义务与责任追究机制。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营项目、ESG目标制定及报告审阅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构成、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考核标准及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标准、事务管理、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遵守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要求,并对业绩预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规范披露。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投资者调研等活动的管理规范。制度强调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要求接待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信息透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接待主管部门,接待人员需经授权,重要活动需签署承诺书并形成书面记录。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照执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构成、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等内容。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行使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的保密措施、知情人登记备案流程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需在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明确了突发事件的定义、分类及应急管理原则。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类、经营类和环境类,涵盖大股东风险、重大诉讼、财务恶化、安全事故、政策变化等情形。公司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决策与组织。制度规定了预防机制、预警流程、信息报告路径及应急处置措施,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迟报、瞒报或失职行为将追究责任。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等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聘任与解聘程序、履职权限及责任,要求其忠实勤勉履职,并在空缺时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协助其开展工作。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流程。制度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在定期报告编制中的职责,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财务报告需经审计,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专项说明。制度还明确了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确保信息沟通及时、公平。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公司还规定了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形及流程,强调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规定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适用范围、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保密措施等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登记材料。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在人力资源、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统筹管理职责。制度规定了控股子公司的设立条件、治理结构、重大事项报告机制、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内容,要求控股子公司遵循公司统一的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与监督。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范围、职责和权限。该制度规定了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及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重点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并对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制度还规定了审计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要求,以及对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对象的奖惩机制。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汇率风险。制度明确业务应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投机行为,仅允许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公司需以自有资金开展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业务审批权限根据交易保证金和合约价值设定,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审计部负责监督,信息披露按监管要求执行。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风险管理和档案保管等内容。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