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上实发展(600748)报收于5.31元,下跌0.93%,换手率0.73%,成交量13.55万手,成交额7190.34万元。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26.53万元,占总成交额5.93%;游资资金净流出398.76万元,占总成交额5.55%;散户资金净流出27.77万元,占总成交额0.3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上实全资子公司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导致上海上实间接持有上实发展56.18%股份。本次收购不改变上实发展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收购方式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现金支付。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计划,无主营业务调整、资产重组、董事会成员变更等安排。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在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30%,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收购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已落实,不存在证券违法行为。
上实发展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将其全资子公司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实集团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上实发展56.18%股份。本次划转由上海市国资委批准,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仍为上海市国资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实发展股份比例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本次股份划转不涉及支付对价,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上实发展收购报告书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将其全资子公司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上实发展56.18%股份。本次收购不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仍为上海市国资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在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交易。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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