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上实发展(600748)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26.53万元,占总成交额5.9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2-31 03:54:1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上实发展(600748)报收于5.31元,下跌0.93%,换手率0.73%,成交量13.55万手,成交额7190.3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26.53万元,占总成交额5.93%。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上海市国资委将上实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导致上海上实间接持有上实发展56.18%股份,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26.53万元,占总成交额5.93%;游资资金净流出398.76万元,占总成交额5.55%;散户资金净流出27.77万元,占总成交额0.39%。

公司公告汇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上实全资子公司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导致上海上实间接持有上实发展56.18%股份。本次收购不改变上实发展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收购方式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现金支付。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计划,无主营业务调整、资产重组、董事会成员变更等安排。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在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30%,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收购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已落实,不存在证券违法行为。

上实发展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将其全资子公司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实集团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上实发展56.18%股份。本次划转由上海市国资委批准,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仍为上海市国资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实发展股份比例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本次股份划转不涉及支付对价,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上实发展收购报告书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将其全资子公司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上实发展56.18%股份。本次收购不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仍为上海市国资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在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交易。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实发展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