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瑞丰新材(300910)报收于57.19元,上涨0.47%,换手率0.94%,成交量1.94万手,成交额1.11亿元。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89.2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11.8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001.16万元。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80,0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150,000.00万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方向、品种及实施方式不变。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120名股东参会,代表股份占总股本64.3185%。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3185%。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显示两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同意,反对和弃权股份数量极少。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委托理财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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