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天原股份(002386)报收于5.54元,下跌1.42%,换手率1.7%,成交量22.06万手,成交额1.22亿元。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2.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81.2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91.43万元。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出席股东共2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5,567,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898%。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投资148,281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向宜发展申请7500万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贷款担保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其持有的天原锂电新材8.11%股权质押作为反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总额上限由不超过1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拟投资148,281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建设期24个月,资金来源为自筹,投资回收期6.26年(不含建设期)。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钛白粉产能,深化“氯-钛-磷-铁-锂”一体化循环产业布局,符合绿色发展理念。
下属子公司越南天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受美国对越南加征关税、产能扩张、人工成本及专利费等因素影响,自2024年投运以来持续亏损,无法扭转局面。公司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其生产与经营,并启动资产处置。该公司2024年末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0.57%,营业收入占0.22%,净利润亏损1,691.12万元,占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3.68%,停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下属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与镇雄县伊莱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瓦斯发电项目合同》,合作开展昌能煤矿瓦斯资源化利用。乙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发电项目,甲方提供气源及用地。所发电量优先供煤矿自用,富余上网,电价结算0.47元/度(含税),乙方每发一度电支付甲方气价0.1元(含税)。合同期限20年,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天原股份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7500万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贷款用于磷酸铁锂项目建设,控股股东宜发展集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支付0.3%担保费,并以持有天原锂电新材8.11%股权质押作为反担保。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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