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国电电力(600795)报收于5.16元,下跌3.01%,换手率1.48%,成交量264.81万手,成交额13.73亿元。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97.01万元,占总成交额1.75%;游资资金净流入1080.3万元,占总成交额0.79%;散户资金净流入1316.72万元,占总成交额0.9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同意投资建设大渡河丹巴水电站项目;同意北京国电电力非公开协议受让江苏新能源35%股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选举公司独立董事,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推举赵世斌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关联董事赵世斌回避表决;同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时间将根据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审核情况确定。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044%。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确认国电电力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12月29日,国电电力召开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柴守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柴守平任职资格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如获选举,其将担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任主任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柴守平声明具备国电电力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不良记录,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国电电力控股子公司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56.11%:33.89%:10%股比共同设立国能大渡河(丹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渡河丹巴水电站项目。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为大渡河干流第9个梯级电站,装机容量115万千瓦,动态总投资152.73亿元,资本金占比30%,大渡河公司直接出资25.71亿元。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及相关支持性文件。
国电电力于2025年12月30日公告,公司董事长唐坚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唐坚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推举董事、总经理赵世斌代行董事长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公司对唐坚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国电电力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将非公开协议受让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交易对价拟为28,231.35万元,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最终以备案的评估值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新能源将成为北京国电电力全资子公司。因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国能新能源99%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2月,公司曾向国家能源集团转让国能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28,952.84万元。
国电电力董事会提名柴守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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