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银轮股份(002126)报收于38.81元,上涨4.24%,换手率4.32%,成交量34.24万手,成交额13.18亿元。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942.9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142.4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9085.35万元。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期限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向四川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及《关于向上海银轮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期限的议案。本次延期涉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及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计划完成日期均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6年9月。延期主要因公司为满足客户属地化配套需求,在多地建设产能,需调整项目建设周期以匹配量产时间。本次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及规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项目最终目标。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上海银轮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约26,885万元人民币(折合3,837万美元),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最终投向在墨西哥新设的全资子公司,用于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包括购买土地及厂房建设等,建设期为2026年1月至2027年7月。本次投资旨在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区域配套能力,完善公司全球产业布局。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四川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增资37,815万元人民币的议案,资金用于西南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包括土地购置、厂房建设和设备投入。本次投资旨在满足西南地区客户属地化供货需求,提升新能源热管理业务市场占有率。投资建设期为2025年12月至2028年12月,预计2029年达产,新增销售收入约107,057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稿)》,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免程序及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且无违法违规记录。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空缺时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明确高级管理层的组成、任免程序、任职资格、职权范围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高级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细则规定了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以及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具体职责。同时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及报告制度。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因满足客户属地化配套需求及产能建设与量产周期匹配,决定将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及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延期至2026年9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无异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3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延长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小敏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3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05,718,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32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9.8793%,反对0.0957%,弃权0.0251%。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同意率为99.778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授信期限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截至公告日,公司为该子公司累计有效担保金额为18,600万元,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有效担保金额为428,770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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