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9日收盘,渤海股份(000605)报收于6.73元,上涨0.0%,换手率0.98%,成交量3.46万手,成交额2321.65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9.2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98.4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0.83万元。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通过了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聘任易丽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4年工资总额清算及2025年工资总额预算事项。此外,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体系及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合规管理制度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合规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加强公司合规管理,防范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制度明确了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包括党委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经理层组织实施、总法律顾问为合规管理负责人,风控合规部为牵头部门。制度涵盖合规管理原则、运行机制、合规文化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和控股企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该规程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规程还规定了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的审议职责。
市值管理制度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制度明确了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提出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提升公司质量。公司需监测市值指标,针对股价大幅下跌或长期破净情形采取应对措施,并严禁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总经理工作细则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绩效评价机制等内容。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在资金管理、资产运作等方面的审批权限,以及关联交易的决策要求。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15年版本同时废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程序。明确离职生效时间、信息披露要求、工作交接义务、离任审计机制、忠实与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以及离职后持股锁定六个月、股份转让限制等规定。制度还规定离职人员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违反规定将被追责。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管理职责、暂缓与豁免披露情形、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内容。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体发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该规程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工作程序及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规程还规定了会议召开、表决方式、信息披露及回避制度等要求,并明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相关细则同时废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该规程明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相关细则同时废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该规程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ESG管理事项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相关细则同时废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