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9日收盘,隆利科技(300752)报收于18.17元,上涨0.55%,换手率2.25%,成交量3.53万手,成交额6409.91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9.0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2.6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86.34万元。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新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李燕、刘俊丽为副总经理,刘俊丽兼任董事会秘书,韩婷为财务总监,李姝涵为证券事务代表。同时选举产生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各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选举吴新理、李燕、陈志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段礼乐、谭胜、钱可元为独立董事。各项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吴新理、李燕、陈志君为非独立董事,段礼乐、谭胜、钱可元为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为庄世强,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新理为董事长,并聘任吴新理为总经理,李燕、刘俊丽为副总经理,韩婷为财务总监,刘俊丽为董事会秘书,李姝涵为证券事务代表。庄世强不再担任副总经理,继续担任职工代表董事。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经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庄世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庄世强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庄世强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选举吴新理、李燕、陈志君为非独立董事,段礼乐、谭胜、钱可元为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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