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9日收盘,德龙激光(688170)报收于33.73元,下跌1.0%,换手率3.78%,成交量3.91万手,成交额1.32亿元。
12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39.88万元,占总成交额21.58%;游资资金净流入623.75万元,占总成交额4.74%;散户资金净流入2216.13万元,占总成交额16.84%。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事项。同时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等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7日,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会议审议包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度简易程序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三项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4,000.00万元,用于激光器生产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17,000万元投向激光器生产建设,7,000万元投向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备案,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期均为2年,旨在提升公司产能、研发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情况,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承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满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4,000.00万元,用于激光器生产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拟提升激光器产能及研发能力,涉及纳秒、皮秒、飞秒等系列激光器的生产,并建设研发中心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公司认为募投项目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有助于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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