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9日收盘,浙版传媒(601921)报收于7.79元,下跌2.01%,换手率0.57%,成交量12.57万手,成交额9859.16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41.32万元,占总成交额28.82%;游资资金净流入1173.76万元,占总成交额11.91%;散户资金净流入1667.56万元,占总成交额16.91%。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及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等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取消监事会设置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7976%,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取消监事会设置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多项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29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976%。各项议案均已获得通过,其中第1、4、7、8项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智慧书城项目、仓储物流项目、产线技改项目及优质内容项目因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分别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或2026年6月30日。项目延期未改变投资用途、规模及实施主体,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程为民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不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翁少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当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翁少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近期赎回到期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360,000万元,获得收益8,842.10万元。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300-365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2025年度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570,000万元,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表示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后,战略委员会由程为民、芮宏、童杰组成,程为民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苏忠秦、耿卫东、翁少榕组成,苏忠秦任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提名委员会由耿卫东、金鑫荣、施扬组成,耿卫东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金鑫荣、苏忠秦、施扬组成,金鑫荣任召集人;编辑委员会由金鑫荣、芮宏、张建江组成,芮宏任召集人。上述成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行审慎判断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信息是否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事后监管。规定了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定义及豁免条件,要求在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设立内部审批流程,要求提交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归档保管。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与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报送、保存要求,强调内幕信息保密责任,禁止内幕交易行为,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措施。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报送工作。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制度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方面,旨在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资产安全、风险可控,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报告,董事会负责审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外披露。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及外部单位使用公司信息的行为,确保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信息安全。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以及外部信息使用人。所涉信息包括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须履行审批程序,经办人员需填写审批表并获得相关部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分管领导批准,必要时还需董事长审核。对外报送时应提供《保密提示函》并取得《对外报送信息回执》,确保外部单位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年报工作规程及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协调审计机构沟通,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还规定了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中的具体职责及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等要求。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等工作。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选任程序、履职权限及解聘要求,并强调其在公司治理、合规运作中的职责。公司需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工作独立性。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辑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编辑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编辑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的职责,包括确保出版导向正确、制定出版内容发展战略、审核重点选题和重大出版项目、研究编辑人才队伍建设等。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该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事务和会议筹备。相关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总经理办公会实行票决制,审议事项须经班子过半数同意通过。制度还规定了总经理的责任、报告制度、绩效评价机制及任职条件等内容。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相关责任。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要求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管人。办法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内部流转、审核、披露流程及保密措施,并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该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事务。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召集人,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监督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浙版传媒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延迟,经重新论证后决定延期。智慧书城项目、仓储物流项目、产线技改项目及优质内容项目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延至2026年12月31日或2026年6月30日。项目延期未改变投资用途、规模及实施主体,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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