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天安新材(603725)报收于9.34元,下跌1.48%,换手率1.04%,成交量2.97万手,成交额2800.34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9.01万元,占总成交额8.54%;游资资金净流入69.28万元,占总成交额2.47%;散户资金净流入169.73万元,占总成交额6.06%。
天安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长吴启超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43.5626%。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吴启超、沈耀亮回避表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天安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贷款提供6,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0,643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9.27%,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天安新材关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的进展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对原税收承诺事项进行调整。2025年至2033年累计纳税考核总额不低于46,350万元,每两年考核一次,每次不低于10,300万元,最后一年单独考核5,150万元。公司承诺在协议生效后18个月内通过土地一级市场竞得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建设上市公司总部,累计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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