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浙江交科(002061)报收于4.03元,上涨0.0%,换手率0.63%,成交量16.32万手,成交额6593.56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7.8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9.6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38.2万元。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确定董事长于群力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职工董事邢敦成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赵敏女士任召集人;增加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算;审议通过2025年经营层薪酬考核方案;审议通过中标富春江沿江洋洲区块项目并出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修订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并废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浙江交科董事戴以敬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戴以敬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365,200股,无未履行承诺。其离任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邢敦成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邢敦成现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总经理,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05,400股,与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新增捐赠预算61.60万元。其中,下属公司浙江易通特种基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捐赠41.6万元,用于“巾帼牵手助学”、帮扶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孩子、支持高校人才培养及预留应急捐赠资金;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江山市体育总会捐赠20万元,支持当地文体事业发展。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标富春江沿江洋洲区块项目并出资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项目施工及投资金额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子公司自愿、公开、公平参与竞标并出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助于积累同类项目业绩,巩固长三角市场竞争力,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关于中标富春江沿江洋洲区块项目并出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浙江交科下属公司浙江交工、交工地下与浙江路产城等联合体成员中标富春江沿江洋洲区块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浙江交工及交工地下合计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16%和4%。项目静态估算总投资47.93亿元,合作期8年,建设期6年。因联合体成员浙江路产城、数智交院与公司同受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控制,本次出资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与存续期信息披露行为。办法明确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披露内容包括财务报告、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等,重大事项涵盖公司名称变更、控股股东变更、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偿债能力变化等。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与财务管理中心分工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股东、债权人、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对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于重大事件,公司应在第一时间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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