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日月明(300906)报收于37.1元,上涨1.12%,换手率5.05%,成交量3.65万手,成交额1.33亿元。
资金流向
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8.5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4.9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83.62万元。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2项议案,其中前3项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通过,中小股东对相关议案也进行了表决。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2项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625,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816%。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其中前三个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半数以上通过。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及支付方式。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岗位职责、绩效考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挂钩,并对违规行为设定薪酬追回机制。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职权、议事程序及决策机制。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薪酬等重大事项决策,并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关联交易和重大交易事项根据金额和比例设定董事会审议标准,超权限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书面或通讯方式召开。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且需满足专业经验和诚信要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职方式、年报工作要求及履职保障措施。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明确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规定了须提交股东会审批的具体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等。公司提供担保需事前申请,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担保合同须依法订立,明确主债权、期限、方式、范围等内容,并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的审核、办理及后续跟踪,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法律文件审查及纠纷处理。发现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存在风险时,应及时启动追偿程序并上报董事会。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营业务涵盖铁路机械、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测控系统等。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规定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利润分配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章程还规定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等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组织行为规范及议事流程。规则涵盖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决议形成与执行等内容,并规定了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股权激励等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特别决议事项等均有专门规定。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及执行机制也予以明确。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办法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范围及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规定了不同金额和比例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分级审批,并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中回避表决。强调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价格不得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公司应披露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履行情况,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良好执业记录,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续聘需审计委员会评价执业质量,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缺陷、审计延误等,且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制度还规定了监督、文件保存及处罚措施。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和监督。募集资金须存放在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规范、透明、高效原则,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或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的,需重新论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组织管理机构及决策流程。办法涵盖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管理,规定了投资的转让与收回、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设立投资评审小组和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筛选、论证及实施监督。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细则规定,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表决。细则明确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投票方式、计票规则及当选条件,并规定当选董事需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支持。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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