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大有能源(600403)报收于7.21元,上涨1.55%,换手率1.18%,成交量28.31万手,成交额2.03亿元。
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71.86万元,占总成交额2.33%;游资资金净流入58.23万元,占总成交额0.29%;散户资金净流出530.1万元,占总成交额2.61%。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塔河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续贷业务提供8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审议通过《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会议表决结果均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为间接控股子公司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申请5,000万元续贷提供8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4,000万元。塔河矿业另一股东阿拉尔国投提供20%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6,63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无逾期担保。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良好执业记录及质量管理体系。选聘评价标准包括资质、质量管理水平、审计费用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8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原因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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