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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丽尚国潮(600738)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05.99万元,占总成交额14.9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2-29 01: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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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丽尚国潮(600738)报收于5.33元,下跌0.37%,换手率2.79%,成交量21.25万手,成交额1.1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05.99万元,占总成交额14.97%。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丽尚国潮拟修订《公司章程》,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05.99万元,占总成交额14.97%;游资资金净流入587.9万元,占总成交额5.16%;散户资金净流入1118.09万元,占总成交额9.81%。

公司公告汇总

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同意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总经理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新增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舆情管理等制度,并废止部分现有制度。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修订公司章程,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并相应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丽尚国潮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多项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及废止。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丽尚国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或指定代理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明确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建立舆情信息分类、报告流程、处置措施、事后评估与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旨在应对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正常经营的负面舆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由舆情工作组统一领导处置,证券管理中心负责信息采集与上报,并建立舆情档案。重大舆情需在处置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处置报告,相关档案保存不少于5年。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业务重组、对外收购、资产出让、投融资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证券管理中心保存十年。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发布《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内审中心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覆盖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审计范围包括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专项审计等。内审中心需定期提交审计报告,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度还明确了审计人员的专业要求、回避原则、保密义务及档案管理要求。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并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时需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要求。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期间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人员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发布《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对外信息报送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制度要求向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履行审批程序,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同时规定了信息泄露后的报告与追责机制。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文件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明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制度规定了总经理的任免、任期、职权范围,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运作机制和报告制度等内容。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适用于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规定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被解除职务需经股东会决议并通过,并保障董事申辩权利。离职后须办理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并负有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查候选人,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证券管理中心保存十年。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需指定代行人员。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保障其知情权和工作独立性。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聘用。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续聘可不公开选聘。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更换事务所需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登记和报送工作。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权益变动等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泄露信息等行为,违者将被追责。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明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问责事项包括履职不力、决策失误、违规担保、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规等,问责措施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扣薪、调岗、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并明确需上报监管机构或披露的情形。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公司强调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泄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得进行误导性陈述。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上证e互动平台等具体操作流程。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规定必须经过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并做好登记与档案保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处理,若出现信息泄露或市场传闻需及时披露。公司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防止滥用暂缓、豁免行为。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1,335,236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章程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增减、回购、转让的相关条件,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程序等内容。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子公司等相关责任人在发生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制度涵盖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标准及时点,包括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要求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立即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规定了信息传递程序、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计划和股权激励方案需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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