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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迎丰股份(605055)拟定增募资不超5.22亿元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12-28 02: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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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迎丰股份(605055)报收于9.58元,较上周的9.8元下跌2.24%。本周,迎丰股份12月25日盘中最高价报10.2元。12月25日盘中最低价报9.2元。迎丰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42.15亿元,在纺织制造板块市值排名17/3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793/5178。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迎丰股份拟定增募资不超过52,200.00万元,用于产线升级、异地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及智能系统建设。
  • 公司公告汇总: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即132,000,000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 公司公告汇总:迎丰股份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增预案,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核准。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注销,印染项目未达承诺效益,主因为市场竞争加剧及能源成本上升。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曾因政府补助披露不及时被出具警示函并整改。

公司公告汇总

迎丰股份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相关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200.00万元,拟用于老旧产线及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优势兼并绍兴布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29亿米高档印染面料异地新建项目(二期)、大研发中心建设、染整智能识别与分析系统等项目。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即132,000,000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所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6年1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包括本次发行在内的9项特别决议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0日,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求,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将发行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情况:2021年因政府补助2,121.21万元未及时披露,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已整改完毕,加强信息披露管理。除此以外,最近五年无其他监管措施。

公司就本次定增摊薄即期回报作出风险提示,基于不同盈利情景测算,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被摊薄。公司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完善治理和利润分配政策等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已作出承诺。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2,699.15万元,全部用于1.31亿米高档面料智能化绿色印染项目和创新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2,704.35万元,专户余额为零并已注销。印染项目累计实现效益3,918.47万元,未达承诺效益,主因为市场竞争加剧及能源成本上升;研发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发行对象提供保底保收益、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2月21日审议通过定增相关九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指出,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向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明确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及实施必要性与可行性,部分项目已完成备案及环评,部分仍在办理中。本次发行将提升公司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傅双利、傅泽宇、马颖波、徐叶根、余永炳、周湘望,独立董事杨志清、陈华妹、谭国春、王璐。

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傅双利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聘任徐叶根、余永炳、朱立钢、周湘望为副总经理,周永华为财务负责人,姚勇为董事会秘书;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绍兴宇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倪慧芳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

提名委员会审查确认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任职条件,姚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职能力。

公司拟以评估值43,275.68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资产向全资子公司绍兴宇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其中43,2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宇波新材料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43,3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保持100%。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办理资产变更及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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