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重(600169.SH)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2014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主要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总经理范卫民,董事长王创民,董事、副董事长张志德等多人。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罚款或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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