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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迪哲医药(688192)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4.0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2-26 04: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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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25日收盘,迪哲医药(688192)报收于58.36元,下跌2.73%,换手率0.44%,成交量1.99万手,成交额1.1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4.0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40.45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迪哲医药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提名王天佑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Wisdom Cosmic Hong Kong Limited首席执行官。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6年1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H股发行、章程修订等多项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4.0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56.4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40.45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以及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包括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处理上市事宜、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保密管理制度、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滚存利润分配方案、聘请审计机构、在香港注册及设立营业地址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认为其具备相应资质与专业能力,符合H股发行上市要求。

公司发布通知,将于2026年1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1日,会议将审议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发行H股并在港上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改选独立董事等多项议案,其中多项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会议地点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阳路50号。

王天佑声明被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公司公告王学恭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提名王天佑为候选人,其任职资格需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通过前,王学恭继续履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将随之调整。

公司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草案)》,坚持用人唯才原则,在性别、年龄、文化背景、专业经验等方面推进多元化,强调逐步提高女性董事比例,确保性别平衡,由提名委员会负责物色合格候选人并建立女性董事后备人才库,相关信息将披露于年度报告及ESG报告中,政策执行情况每年检讨并纳入企业管治报告。

公司制定《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旨在推动多元化与包容性文化建设,涵盖招聘实践、性别多元化规划、培训与意识提升、意见反馈机制等内容。招聘中将基于能力、资历和业务需求,参考性别、年龄、种族、教育背景等可计量目标,确保公平公正。公司将定期监控性别比例,设定可衡量目标,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政策概要、进展及雇员性别比例,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监督实施,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提名王天佑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确认其具备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旨在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国际化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具体发行细节尚未确定,正在与中介机构商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审议通过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该机构具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审计资格,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拥有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已投保专业责任保险,近三年无重大执业质量问题。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审议通过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同时修订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管理办法,新增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和雇员多元化政策,上述制度将在H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依需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结合方式,保障股东参会权利,决议依法公告并由董事会执行。

《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上市后,涵盖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职权与议事规则,规定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与责任,对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事项作出规范。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草案)》,明确内部审计机构职责与权限,规范审计工作程序,规定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审查财务收支与内部控制有效性,重点关注对外投资、资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建立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审计质量。

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组织架构与行为规范,确保决策效率与科学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决议,制定发展目标与重大经营决策,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两类,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更高比例通过,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登记、报送、保存要求,强调保密责任,禁止内幕交易与信息泄露,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

公司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境外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保密及档案管理,确保遵守《证券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及所聘境内外服务机构。向境外提供涉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影响国家安全文件的,须依法审批备案,涉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公司应与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遵守中国保密规定。档案原则上存境内,确需出境的须办理审批手续。境外监管机构检查须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草案)》,规范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定。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审核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实行暂缓或豁免披露,须履行内部登记审批及保密承诺,相关事项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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