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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恩华药业(002262)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56.61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2-26 0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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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25日收盘,恩华药业(002262)报收于25.39元,上涨1.16%,换手率0.68%,成交量5.99万手,成交额1.5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56.61万元,显示主力对个股短期态度偏积极。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恩华和信签署独家商业合作协议,获得三款抗精神病药长效针剂中国大陆地区推广与销售权益,合作期限至2035年底。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56.6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721.1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5.42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的议案。会议同意增选独立董事孔徐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将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调整为六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此外,会议批准全资子公司恩华和信与绿叶制药及其子公司签署独家商业合作协议,获得三款抗精神病药长效针剂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推广和销售权益。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产品独家商业合作协议的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恩华和信与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绿叶嘉奥签署《独家商业合作协议》,取得瑞可妥、瑞百莱和美比瑞三款抗精神病药长效针剂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推广、销售及商业化权益。合作期限至2035年12月31日,恩华和信需支付2000万美元授权对价,并在2026年至2035年期间累计完成不低于27亿元人民币的销售额。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24日),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内幕信息内容。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须及时登记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向监管机构报备。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须对档案真实性签署确认意见。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涵盖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定期报告等多项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管理。

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职责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强调审计独立性,要求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高风险事项的检查,完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机制,并规定审计档案管理和奖惩措施。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范围、原则、审批权限、程序、信息披露及风险防范措施。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或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须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对外财务资助需签署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并要求接受资助方提供担保。资助事项须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亦适用本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对象、内容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公司应通过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须建立完善的档案记录和投诉处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原则、程序及监督要求。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良好执业质量与信誉。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续聘可不公开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满5年须轮换。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有充分理由,并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因相关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审计部负责调查差错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职、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要求其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公司应在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后及时公告并报备深交所。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中的职责,包括参与审计沟通、审查董事会程序、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提交年度述职报告等,并强调独立董事的保密义务及对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权。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信息报告义务人须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制度规定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环境变化、重大风险等事项,同时明确信息报告程序、责任主体及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责任追究机制。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明确突发事件范围涵盖治理类、经营类、环境类和信息类四大类别。制度规定突发事件处理基本原则,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建立预警预防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及先期处置、后期处置流程,并对人力、物力、通信、培训等方面提出保障要求。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内容与标准、未公开信息的传递与披露流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责任人职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机制等。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规定重大事件的披露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24日),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投资范围包括证券投资、期货交易、衍生品交易等,规定决策权限、信息披露要求、责任部门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进行风险投资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高风险投资。制度还强调信息保密、内部审计及违规追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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