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5日收盘,海创药业(688302)报收于51.27元,下跌0.16%,换手率1.85%,成交量1.84万手,成交额9384.16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49.0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95.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53.15万元。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YUANWEI CHEN(陈元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并完成主要设备采购与安装,因工程建设复杂性及竣工验收要求,项目周期延长。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影响项目实质性实施,保荐人中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清洁版
海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定于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工程建设复杂性和竣工验收要求,项目进度滞后。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该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变更,不影响项目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证券发表无异议意见。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YUANWEI CHEN(陈元伟)主持,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256,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77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31,914,521股,占98.9401%;反对314,374股,占0.9746%;弃权27,488股,占0.0853%。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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