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4日收盘,震裕科技(300953)报收于142.9元,下跌0.06%,换手率2.72%,成交量3.39万手,成交额4.86亿元。
12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42.3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958.9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616.57万元。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逐项审议了发行方案,包括发行规模不超过18.8亿元、债券期限六年、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开始等。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将择期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鉴于本次发行工作的整体安排,公司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审议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范斯特与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拟投资不低于10亿元建设范斯特三期项目,建设7.8万平方米智能化生产厂房,用于新能源汽车、低空飞行器及人形机器人驱动总成核心部件研发生产。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马丁具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投资10亿元建设人形机器人精密模组及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占地约118亩,建设周期24个月。项目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存在实施不确定性。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三次募集资金,累计净额257,104.40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相关项目、电机铁芯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变更,部分项目延期或变更用途。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226,679.38万元,节余资金已按规定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多数已销户,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信息一致。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募集资金净额约25.71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多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变更,部分项目延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合计13,206.10万元,部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信息一致。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处罚。2022年5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因将503.8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招聘管理费用及员工福利,存在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组织自查并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与执行,完成整改。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无其他监管措施。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披露了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包括不同盈利增长情形下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变化情况。公司提示可转债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业务发展、提高运营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利润分配政策等。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对履行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震裕科技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8亿元,用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人形机器人精密模组及零部件产业化项目(一期)、电机铁芯扩产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分别投入募集资金75,200万元、28,200万元、28,200万元和56,400万元。项目实施有助于提升产能、增强竞争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范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组织、职权与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规则明确了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程序、议案提出、表决方式及决议效力等内容。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对变更募集说明书重要约定、修改本规则、解聘受托管理人等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决议经出席者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生效,对全体持有人具有约束力。规则自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毕之日起生效,至全部赎回或转股后失效。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预案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告提示本次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发行事项的实质性判断或批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人形机器人精密模组及零部件产业化、电机铁芯扩产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六年,面值100元,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公司符合《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相关发行条件。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8,000.00万元,用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人形机器人精密模组及零部件产业化(一期)、电机铁芯扩产(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期限为六年,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具体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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