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3日收盘,龙源电力(001289)报收于15.26元,上涨0.26%,换手率0.07%,成交量3.64万手,成交额5547.79万元。
12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0.7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12.2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63.04万元。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2月23日在北京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续订<保理服务协议>的议案》,认为两项协议续订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效率、减轻应收账款压力,条款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龙源电力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四项议案:调整2025年综合计划中的投资计划指标;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续订《保理服务协议》,有效期相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确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90万元(含税)。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多项议案,包括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等,各项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本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各项子议案、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所有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进行评估。财务公司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有效,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要求。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079.79亿元,净利润17.99亿元,未发现重大风险缺陷。龙源电力在财务公司存款86,399万元,贷款2,465,304万元,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国能财务将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金融担保等金融服务。交易设置年度上限,其中贷款类业务每日最高余额330亿元,存款每日最高余额11亿元,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0.2亿元。定价政策确保利率和费用不劣于市场水平。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续签《保理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国能保理将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保理、咨询、资产管理等服务,每日最高保理余额不超过15亿元。因国家能源集团为双方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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