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3日收盘,国机汽车(600335)报收于6.43元,下跌1.08%,换手率1.35%,成交量20.21万手,成交额1.31亿元。
12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4.2万元,占总成交额1.4%;游资资金净流出266.72万元,占总成交额2.03%;散户资金净流入82.52万元,占总成交额0.63%。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决策事项及权限表》《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1名董事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旻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占0.07%,弃权占0.0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2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管理职责、披露内容、程序及档案管理和保密措施。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要求,并规定了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职责和违规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的适用范围、内部审核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依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披露可能违反保密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可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事项需履行内部登记审批程序,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不少于10年。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至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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