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3日收盘,冠城新材(600067)报收于4.15元,下跌1.19%,换手率2.63%,成交量36.62万手,成交额1.51亿元。
12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80.27万元,占总成交额5.81%;游资资金净流入103.63万元,占总成交额0.68%;散户资金净流入776.64万元,占总成交额5.13%。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孝煌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58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2,614,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0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引进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设立的杭州光曜致新庭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对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认购新增股份9,840万股。根据协议,公司以1亿元收购光曜致新庭华持有的大通新材3,280万股股份,同时剩余6,560万股对应的投资期限延长1年。交易完成后,光曜致新庭华持股比例降至约12.9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持股约87.10%,仍保持对大通新材的控制权。公司继续以所持股份及太阳宫公司应收补偿款为股份收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太阳宫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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