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3日收盘,锐明技术(002970)报收于49.06元,下跌3.43%,换手率7.96%,成交量9.81万手,成交额4.9亿元。
12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808.8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577.1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24亿元。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票据池业务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为2026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审议通过公司相关制度的制定及修订事项。
公司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拟在2026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海外业务增长,外汇头寸较大,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使用自有资金,期限为2026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与实际收支相匹配,不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为2026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由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和服务能力选定。业务旨在统一管理应收票据,降低管理成本,减少现金支付,提高资金利用率。可能存在票据到期不一致影响流动性的风险,但可通过新收票据入池等方式控制风险。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托凭证、券商收益凭证等,不涉及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额度自2026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正常经营。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包括制定审计计划、开展专项审计、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检查财务资料合法性合规性、建立反舞弊机制等。审计部有权查阅资料、组织会议、进行调查,并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制定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防止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需定期检查并报告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关联方占用资金时,应立即采取司法冻结等措施追偿。对于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情形,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布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为在京、沪、深等高房价城市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提供免息购房借款支持。申请对象需连续服务满3年、绩效达标、无不良征信记录,且为首套房自住购房者。借款资金池总额3000万元,单人最高借款70万元,不超过房屋总价30%。借款期限8年,第2年起逐年按比例还款。员工离职需提前还清借款,违规或虚假申请将被追责并可能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规范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的交流。制度明确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原则,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不宜公开信息,不得迎合市场热点或进行违法违规交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信息发布,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汇率风险。制度明确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投机性交易,仅允许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衍生品交易。业务需基于外汇收支预测,金额和期限应与实际收支匹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审批权限根据投资金额设定,超过净资产50%或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财务部负责操作,审计部负责监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当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职责、沟通内容与方式,规定信息披露、接待来访、媒体采访、网络平台管理、投资者说明会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强调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遵守信息披露合规性、公平性原则,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制定《经理工作细则》,明确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行使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职权。细则规定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经理报告制度及相关议事程序。
公司制定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制度规定舞弊行为包括收受贿赂、侵占资产、虚假财务报表、利益输送等情形,设立审计部为反舞弊常设机构,负责受理举报、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司鼓励实名举报,提供多种举报渠道,并对查实的舞弊行为实施警告、经济处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建立举报人保护与奖励机制,确保举报信息保密,并对举报属实者给予相应奖励。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时效性。制度明确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日常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险等事项,以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须在知悉重大信息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还规定信息报告程序、保密义务、责任追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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